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优质粮油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优质粮油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石马镇东林场北街28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 (略)
五、项目概况:
四川 (略) 位于绵阳游仙区北区石马镇东林场北街28号,于2018年实施了粮油加工项目(绵游环发[2018]32号、2019.1月自主验收), (略) 场需求,拟在现有厂区旁新增用地进行改扩建,占地面积*.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粕库1幢(1F,打包及储存)、预榨车间和饼库1幢(1F,含原料的热榨、冷榨、毛油过滤等工序)、油脂浸出车间1幢(1F,含初榨菜籽油浸提工序)、研发中心1幢(6F,检验及办公),改造原有大米加工车间(新增打米机等设备)、锅炉房(原有电锅炉改为天然气和导热油炉),部分依托原有的公辅设施(月处理池、隔油池、污水站进行扩容),配套新增废气处理系统、危废间等环保工程。建成后,新增大米1500吨/年、菜籽油2000吨/年、其余副产品(菜粕、油脚、皂角等)约1.*吨/年。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03.*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浸出工序废水、精炼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地面清洁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实验室酸碱废水(中和预处理后)、实验室含菌废水(灭活处理后)进入拟扩建废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BR池+水解池+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尽量采取密闭措施。生产线除杂、砻谷、碾磨等工序产尘点处设置集气罩和密闭的收尘管道,加工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菜籽清理进料口设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菜粕打包机密闭并设置集气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抽提溶剂油由密闭管道传输,浸出工序使用后,溶剂油通过溶剂蒸发回收系统以及石蜡油、冷冻尾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尾气经进入废气处理系统1(采用RCO燃烧工艺)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精炼过程采用全密闭生产设备,废气经“捕集塔收集+冷凝塔冷凝洗涤”处理后,尾气再进入废弃处理系统1处理;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炒菜籽等废弃车间内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恶臭单元均密闭,并采取及时清运污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引至楼顶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各自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榨油机、冷却塔、打米机、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及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机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白土、杂质、除尘灰等外卖至有机肥生产企业;副产物(油脚、脂肪酸、皂角、菜粕、碎米、米糠、杂色米等)收集暂存后外售;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分区防渗措施,新增危废暂存间、油罐区、化学品库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溶剂油、*醇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调整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原项目菜籽清理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原项目菜籽油精炼异味经收集后采用RC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按规范落实固废(特别是危废)的去向。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游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13-03-*]JXQB-006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0〕308号)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原有项目办理了环保手续,新增用地 (略)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的许可(绵游自然资办先[2020]第3号)。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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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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