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文件精神,对石海珍、兰瑞荣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经审核,石海珍、兰瑞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0359-*
就业促进股电话:0359-*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文件精神,对石海珍、兰瑞荣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经审核,石海珍、兰瑞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0359-*
就业促进股电话:0359-*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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