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2 (略) 内跨县(含兵团)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由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 (略) 实施,该项目目前已完工,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受益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
一、项目建设地点
岳普湖县各乡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惠及岳普湖县9个乡镇1205人交通补助24.(略)元。
三、补助标准
地区内跨县(含兵团)务工脱贫劳动力200元/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略)元,2024年实际发放24.(略)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衔接资金。
五、实施期限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 (略) (缪雪梅)
七、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为120 (略) 内跨县务工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200元。
社会效益:为全县1205名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进一步激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通过项目的实施减轻务工脱贫劳动力的通勤负担,提高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积极性。
八、带贫减贫机制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连续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减轻务工脱贫劳动力的通勤负担,提高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积极性。
九、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24年8月正式开工,截至目前已完工,已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人数1205人24.(略)元。
十、公示期限
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略)
县人力资源和 (略) 监督举报电话:0998-(略)
县 (略) 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8-(略)
(略) 监督举报电话:0998-(略)
(略) 监督举报电话:0998-(略)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9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