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00吨铁粉搬迁项目 | (略) 德清县钟管镇三墩工业园区 | 德清 (略) | 德清 (略) (略) 发展规划,整体搬迁至钟管镇三墩工业园区,拟购置筛粉机,磨粉机,包装机,混合机等设备,形成年产6000吨铁粉的生产能力,原有产品种类、产能均保持不变。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赋码备案,备案文号为:2405-*-07-02-*。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浙江德清 (略) 集中处理。②冲洗废水由截流沟收集后汇集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间洒水、装卸货区域冲洗。本项目冲洗废水不排放。③蒸汽冷凝水经容器收集后用于生产车间洒水、装卸货区域冲洗,不排放。 2)废气:①投料粉尘:由于原料铁渣粒径较大,铁渣基本洒落至投料口附近,清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投料过程颗粒物粉尘产生微量,采取加强车间封闭、沉降、洒水等措施后,预计无组织排放可达标。②粉磨粉尘:通过各粉磨机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合并通过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③混料、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29m米排气筒高(DA002)达标排放。④包装粉尘:包装袋与筛分机出口密闭连接,仅在包装袋装满更换时会产生微量颗粒物粉尘,该粉尘基本沉降在筛分机出口附近,清扫收集后回用生产。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废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评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4)噪声 ①设备摆放: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各类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影响。②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声源降噪措施有:在设备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振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改进操作工艺,降低设备操作噪声。传播途径降噪措施有:尽可能将设备布置在车间内运行;对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车间安装隔声门窗。③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④管理措施: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夜间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