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6月27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109-*-04-0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6月27日依法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暂行)》(云发改投资〔2012〕2537号)第五条的规定,该项目技术审查所需20个工作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行政许可期限顺延20个工作日。经审查,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根据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关于报送云南省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云水技评〔2024〕51号)。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建设任务为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并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提供水资源保障。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县城迤萨镇、乐育镇、宝华镇城乡13.*人、9.*头大小牲畜饮用水和工业供水水源安全问题,并保障宝华镇、*寅镇、大羊街乡、浪堤镇、乐育镇、石头寨乡及迤萨镇7个乡镇9.*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3.*亩,改善灌溉面积6.*亩)农田灌溉。
二、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570.25米,死水位为1528.75米,设计洪水位为1572.31米,校核洪水位为1573.69米;水库总库容为4280.*立方米,兴利库容为3477.*立方米,死库容为278.*立方米。
三、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大坝为2级,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为3级,次要建筑物和大坝临时导流建筑物为4级;灌溉工程中的改扩建渠道为5级,灌溉工程中宝华干管、*寅干渠中他龙倒虹吸管永久性建筑物等为4级,其他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灌溉工程跨河、跨箐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四、俄垤水库扩建工程由枢纽工程和灌区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培厚加高的大坝、新建的溢洪道和改建的导流输水隧洞组成,大坝为粘土斜墙风化料坝,从下游加高培厚坝体,最大坝高75.3米(坝高由现状的64.9米加高至75.3米)。灌区输水工程宝华干渠(管)从水库下游2.6公里处已建的取水坝取水后,途径树碧村、安庆、小丘、刺痛寨、新建村、吐鲁白、底尾、垤那、妥玛善等村,止于大水塘村西南侧,全长26公里,设计流量3.284—0.358立方米每秒。加固改造的撒玛坝分干渠沿现有的渠线布置,局部段改建倒虹吸。*寅干渠维持现状。
五、工程建设新增永久征地面积716.560亩,临时占地面积1031.934亩。其中灌溉工程建设区永久征占用基本农田5.946亩,水库淹没区永久征占用公益林4.820亩;灌溉工程建设区临时占用基本农田79.609亩。规划生产安置人口392人,无搬迁安置人口。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概算投资为9134.*元。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2个月。
六、工程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域。枢纽工程涉及俄垤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灌溉工程涉及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湿地公园*米,同时还涉及生态保护红线4.84公顷和基本农田85.555亩(永久征占用5.946亩,临时占用79.609亩);水库淹没区占用二级国家公益林0.321公顷。工程扩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进行了不可避让论证并取得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同意实施的意见及自然资源部门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书;工程建设涉及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应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同时还应根据国家公益林管理规定,办理同意建设的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水库下放生态流量汛期(6—10月)取多年平均流量的20%,枯期(11月—次年5月)取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坝址断面汛、枯期生态流量分别取0.376、0.188立方米每秒,取水口汛、枯期生态流量分别取0.506、0.253立方米每秒。
八、根据2024年4月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元。该工程资金筹措意见为:遵循“两手发力”的总要求,按照现行政策努力筹措资金,全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略) 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入 (略) 场主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九、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筹资方案落实各方投资,严禁资金不到位形成“半拉子”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实施项目,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十、俄垤水库扩建工程中应当把取水计量和检测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并接入 (略) ,保障数据传输装置的正常运行。
十一、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按规定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维护经费,保障工程长期可靠运行和稳定发挥效益。工程竣工验收由红河州水利局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