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蜀镇垃圾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YC-G2023-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蜀镇垃圾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样品分(15分):根据现场提供的垃圾桶样品的①材质、外观、制作工艺、实用性②配套件的工艺质量③产品结构的安全性、牢固性④产品设计合理性⑤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符合程度由评委比较综合评分;优得10分;良得5分;一般得1分;
注:供应商未提供样品的,样品分为0分;样品不全者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删除本项。
2、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新增:项目协调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沟通协调方案、应急服务措施和临时性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比较:
供应商需对项目涉及的各方人员进行统筹协调,沟通协调包托方案完整、针对性、可行性等内容,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供应商对项目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处理能力、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3、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三、样品要求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套240L原色手提开盖塑料垃圾桶样品。2、样品必须用不透明的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于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样品。3、中标人的所有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4、未按样品要求的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
现更正为:删除本项。
4、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四、商务要求3、验收标注: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于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办〔2016〕20号)。
现更正为: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于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办〔2016〕20号)。货物到现场如果产品质量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10天内必须整改完毕,否则将供应商清场,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朱女士 质疑受理人:朱女士 ?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略) *蜀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 (略) 荆邑北路8号 邮政编码:* |
财政监管部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荆溪中路3 (略) 内 |
江苏益诚 (略)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