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及《关于成立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的通知》(泰污防攻坚指办〔2022〕 (略) )要求,为更好地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区打好污染防治 (略) 办公室增设区“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忠明 姜 (略) 土壤科科长
成 员:杭 育 区发改委能源和资源环境保护科科长
段辰宸 (略) 中 (略) 副主任
殷 俊 (略) 排水办主任
吴 (略) 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科长
申亚平 (略) 人事科工作人员
常 琦 姜堰生态环境综 (略) 土壤执法科科长
韩 蓉 姜堰生态环境综 (略) 土壤执法科科员
二、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姜堰区“无废城市”建设;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指导有序开展建设;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会商;组织实施技术指导。
泰州市姜堰区打好污染防治 (略) 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