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松下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五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经济技 (略) 东区东鹏大道46号。本项目建设2条共计年产#m2多 (略) 板用树脂夹层(PP)生产线和1条年产#m2铜面积层板(CCL)生产线,产能为五期工程产能的50%。本项目租用原有项目西北面占地约#m2的地块建设4#生产厂房、危化品仓库、事故应急池、消防泵房、门卫室,以及对 (略) (二厂) (略) 理设施(RTO)进行优化整合。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3.9%。
二、公示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事项。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下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练工;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 (略) 东区东鹏大道46号;
邮箱:*@*q.com。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产生及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