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丰都县智能家居项目 | (略) 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区B03(地块) | (略) 丰都县 (略) | 重庆凌樾 (略) | 新建厂房面积4276.08平方米,配置智能家居生产线2条,门窗生产线2条,配套工程302.44平米,用于行政办公。建成后年产定制橱柜、门窗、柜子等智能家居产品16.26万m2/a。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3.0万元。 | 废气: 本项目喷漆、晾干废气负压抽风引至“水帘+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喷胶废气经水帘除雾后无组织排放;板材雕刻机、打磨机、封边机、打孔机等板材加工粉尘经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玻璃涂胶、封胶、印花、封边、喷胶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和生化池臭气均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 废气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各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漆房废水、喷胶房废水、磨边机废水和清洗机废水更换时,经自身循环水池或集水槽沉淀后,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排入自建生化池(处理能力12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由水天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磨砂机、空压机、风机(废气处理)、雕刻机、打磨机、切割锯、钻床等,通过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设1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2m2),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危废暂存间设“四防”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计。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设2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单座建筑面积约20m2),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地坪做硬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置。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油、水性漆、油墨、硅酮玻璃胶、*基胶、真空覆膜胶以及危险废物,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县发改委备案 | 无 |
2 | 丰都县琦鑫水泥制品厂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 | 丰都县琦鑫水泥制品厂 | 重庆凌樾 (略) | 丰都县琦鑫水泥制品厂于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区B14-4/2-6号地块新建丰都县琦鑫水泥制品厂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后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3亩。建设水泥护栏生产线1条,年生产水泥扶手2000m/a、水泥立柱4000m/a、水泥护栏板4000m/a。项目拟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3%。企业劳动定员为6人,实行一班制,每班8h,年生产天数为200天。 | 一、施工期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各类燃油机械车辆行驶排放的尾气、运输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的扬尘等。本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洒水抑尘,同时采用排放达标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避开大风天作业等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分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构筑物养护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机械设备清洗维护的含油废水;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所产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单位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措施的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施工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现场建筑垃圾。场地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有计划堆放,尽量回收利用,可作场地内地基处理和低洼处回填、铺垫等使用,多余部分按当地城建、环卫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开挖等施工活动对土地、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和破坏,使局部地区表土失去防冲固土能力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率,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项目投运后,砂石料装卸、储存在全封闭车间内并设置喷雾装置1套,通过篷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石子、石粉人工投料至搅拌机中,此过程在封闭生产车间内,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进料过程全密闭,粉尘经自带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16)相关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搅拌机等设备清洗水经1#沉淀池(容积为20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2#沉淀池(容积为3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水天坪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本项目采取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泥制品成型、脱模、养护期间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人工捣碎后回用于搅拌机重复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定期清掏的沉渣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废润滑油、机修产生的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采用防渗漏桶装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3m2)妥善贮存,定期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去向明确,处置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县发改委备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