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2月至2025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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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丰县总工会旧址修缮与改陈布展项目(一期修缮) | 标的名称:海丰县总工会旧址修缮与改陈布展项目(一期修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拟对总工会旧址进行修缮与改陈布展,建设内容为:清理建筑物内杂物及杂草;拆除左厢房及一进房原有破损木结构瓦片屋面;铲除地面原有水泥地面及大阶砖地面(重新铺设大阶砖地面);铲除内外墙面原有漆面层(含结合层);拆除原有门窗,重新装定制门窗;铲除门楼天棚面原有水泥面层(含结合层),重新油乳胶漆;一进房、左厢房及右厢房屋面重做木结构蝴蝶瓦屋面;门楼屋面重新做防水屋面;室内所有照明及插座重新铺设等。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规定。 | 1,(略) | 2025年0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丰县总工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