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投资组,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
附件: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1日
(略) 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地下管线工程) 总图(1).pdf
(略) 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雨污分流工程)总图(1).pdf
(略) 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市政设施工程) 总图(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