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兹定于2024年12月25日15时00分公 (略) 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报名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附后)及相关证明材料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报名。公民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还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明、单位委托书和介绍信。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略) 自然资 (略)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
1.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若听证会时间、地点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七、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凌圣乔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