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大新县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并请于2022年10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联系人:苏丽,联系电话:0771-*,邮箱:dxrl@ 163.com。
大新县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
保险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对象
对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范围
1.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 (略) 实现就业, (略) 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具有广西户籍或在本地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 (略)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 (略) 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的;
3.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失去联系且本人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4.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2次以上的;
5.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
6.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8.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
9.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时间
社保补贴的申报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如因疫情影响延长申报时间,请大家申报时按疫情防控要求,保持社交距离、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补贴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和拨付程序
(一)年检、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已申领了《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于9—10月携带《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到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年检并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022年新申领《就业创业证》人员有意向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可当场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将从申报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次月开始计算,请申报人员及时到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如没有办理登记将会影响2022年享受社保补贴的月份和金额。
(二)申报。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2022年度某月份或整年职工社会保险费,带齐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领取社保补贴的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1寸登记照片1张、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核表》签字后将申报材料上交。
(三)审核公示。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收到补贴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内完成审核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为保护隐私应隐藏部分)、灵活就业服务单位(个人)、工种、补贴标准及金额等。
(四)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的,由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按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具体拨付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补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年,即100元/人·月。
(二)享受期限。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项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曾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年龄据实另行计算。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所述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均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同类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享受期满后,不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符合享受补贴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
办理地址:大新县安平大道192号(大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71—*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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