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南山镇旧漫水河清洁小流域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请填写),同意实施南山镇旧漫水河清洁小流域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南山镇工 (略) 三水区南山镇南丹山风景区北侧,漫江大道周边西排灌渠、西排灌渠支涌一~六、东排灌渠等。。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西排灌渠、西排灌渠支涌一~六现状河床进行清淤,两侧边坡进行修整,堤顶种植绿篱,宽 1米;对东排灌渠,现状河床进行清淤,两侧边坡进行修整,并加设草皮进行防护,堤顶种植绿篱,宽 1米;重建两座节制闸;对 1#调蓄湖、2#调蓄湖岸坡进行生态改造,对现状岸坡植被进行清理,边坡进行修整,并种植水生植物带改善水质,堤顶位置种植水杉,种植间距 5米。总投资为 995.26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730.32 万元。。
四、项目技术标准:(请填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5.26万元,其中:工程费730.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94万元、预备费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六、项目单位: (略) 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