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规定,因部分决策事项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 (略) (略)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动态调整。现公布如下:
附件:202 (略) (略)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202 (略) (略)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履行程序 要求 | 法律政策依据 | 是否听证 | 类别 |
1 | 修改《 (略)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略) 政府 | (略) | 2024年2月底前 | 2024年2月底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3号) | 否 | 一般决策程序事项 |
2 | 制定《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管理办法》 | (略) 政府 | (略) | 2024年3月底前 | 2024年3月底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 (略) 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浙江省优化管理服务促进防雷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防雷施工质量管理优化监管服务的通知》(杭建工〔2019〕27号) | 否 | 一般决策程序事项 |
3 | (略)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略) 政府 | 市 (略) (略) 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前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文本初稿,8月底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10月底前完成听证会及乡镇主席团会议、做好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5 号) | 是 | 专家论证决策程序事项 |
4 | 赋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 (略) 政府 | 区综合 (略) | 2024年12月底前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四条、《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九条 | 否 | 完整决策程序事项 |
5 | 制定《 (略) (略) 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7年)》 | (略) 政府 | 区综合 (略) | 2024年12月底前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修订,7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10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12月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3-2027)》 | 否 | 一般决策程序事项 |
6 | 编制《 (略) 管理发展规划(2025—2027年)》 | (略) 政府 | 区综合 (略) | 2024年12月底前 | 2024年12月底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中共中央、 (略) 关于 (略) 执法体制 (略)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管理“十四五”规划》 | 否 | 一般决策程序事项 |
7 | 修编《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 (略) 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略) 政府 | (略) | 2024年12月底前 | 2024年6月底前做好方案修订,8月底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11月底前做好合法性审查,12月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 《 (略) 办公厅 (略) 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 (略)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8号)、《 (略) 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 否 | 一般决策程序事项 |
关于公布2024年度杭州市富阳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