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4ZC* 监测编号 JX2024ZC* 标的名称 (略) 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及相关权益整体联合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630.* 挂牌日期 2024-06-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1 资产概述 本次整体转让标的资产及权益:(1)南昌 (略) 持有 (略) 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面积702.07㎡);(2)上述资产自转让方取得标的资产权属之日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租金债权请求权等权利)。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1.本次整体转让标的资产及权益:(1)南昌 (略) 持有 (略) 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面积702.07㎡);(2)上述资产自转让方取得标的资产权属之日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租金债权请求权等权利)。
2.本次拟整体转让标的资产自转让人取得权属之日起至本次资产转让的交付之日止,转让方向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占用人等)收取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权益,一并转让至受让方。但转让方在本次资产转让的交付之日前已经收取的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或其他性质的权益除外,该部分权益由转让方合法享有,受让方不得要求转让方返还。
3.标 (略) 红谷中大道1376号1栋25层2509-2513室、2515-2516室、2525-2531室共14间抵债房产由南昌 (略) 于2017年10月23日,经江西省 (略) 第(2017)赣执恢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取得,标的资产未清场、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仍在原产权人名下,须办理两次过户手续,涉及原产权人转移登记至转让方名下、转让方转移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两次产权登记。产权清晰,资产性质为非住宅。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含现有装修,标的资产自身存在结构老旧、墙面皲裂、渗水漏水、通风消防设备损坏等瑕疵,存在受损、毁损、占用及涉诉的可能。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充分了解资产真实现状。对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无异议,完全接受与认可转让方按现状交付。交付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清场,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损失。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昌 (略)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76号办公楼1栋2526室(第25层)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50.* 经济类型 国 (略) (企业)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35L31W8B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2024年信用风险专业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6-13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 (略) 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所有交易费用后,依据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买须知】法院裁定抵债资产情况(面积及物理现状)可能与资产实际存在出入,受让方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已进行现场确认且充分了解, (略) 裁定抵债资产情况(面积及物理现状)与实际存在差异的,受让方同意以资产现状交付。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完全了解且无异议。因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3.【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4.【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本信息披露事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合同具体内容为准。合同模板详见附件。6.【交易税费】(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费以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价款为转让方净得,转让方不承担除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和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以外其他任何费用。(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溢价分成和项目推介增值服务报酬费用,由转让方承担。(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执行裁定书,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上述材料之日即为交付之日。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略) 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6.*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西 (略) 账号:*845 开户行:九江银 (略) 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竞价策划中心万先生、胡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079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址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被授权人身份证(如需)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如需)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承诺函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略) 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 (略) 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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