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沙县湖源乡乡级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湖政〔20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湖源乡乡级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湖源乡乡级公益性骨灰堂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湖源乡城前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255平方米单层骨灰堂一座,设骨灰格1500个,大坪硬化1200平方米,绿化546平方米, (略) 长98.9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元,基本预备费10.*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沙县区民政局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