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实验中学校:
报来《关于增加东校区实验楼外墙排危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的函》(津实中文〔2023〕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3〕5号)批复可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0万元。现因估算金额发生变化,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总投资,结合区教委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原批复中投资金额由230万元调整为2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万元,预备费10万元;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5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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