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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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富平东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3〕1号 | 2023年1月11日 |
2 | 关于陕西晟泰 (略) 陕西晟泰博茂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3〕2号 | 2023年1月11日 |
3 | 关于陕西 (略) 陕西中兆钢构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3〕3号 | 2023年1月11日 |
4 | 关于陕 (略) 三万套钢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3〕4号 | 2023年1月11日 |
5 | 关于黄陵县 (略) 富平分公司梅家坪煤炭集运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渭环富批复〔2023〕5号 | 202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