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剑阁分公司小型 (略) 新建项目评标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分办法和标准以及比 (略) 答疑,已完成对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选候选人推荐如下:
中选人: * 川璧虹广 (略) 。
公示期: * 日至 * 日,共3天。
公示期间,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比选人提出。
联系人:李国忠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q.com
比选人: * 川省有 (略) (略) (略) 分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