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04-02 09: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内蒙古金峰 (略) 绿色农畜特产品加工项目 | 阿拉善盟阿拉善生态产业科技创业园 | 内蒙古金峰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拉善盟阿拉善生态产业科技创业园,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加工肉苁蓉200吨、加工黄芪及甘草各40吨、加工鲜奶1040吨(牛奶840吨、驼奶200吨)。二期年加工肉苁蓉300吨、加工黄芪及甘草各60吨。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号研发中心楼、2号厂房、3号厂房、原料品库、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二期建设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供电、供热(冬季集中供暖,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设备)。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32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2.2%。 | 报告表 | 内蒙古博海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抑尘措施。项目运营期肉苁蓉粉制备工段产生粉尘和奶粉磨粉、筛粉工段产生粉尘各经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相应限值要求;肉苁蓉干燥、提取工序产生中药异味经处理,应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臭气浓度相应限值要求;苁蓉酒配制工序产生的*醇,需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中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原料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原浆浓缩冷凝废水回用于蒸汽发生器;净水设备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原料药材分选产生的杂质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或交由养殖场喂养牲畜;肉苁蓉原浆滤渣定期清理,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灰经收集与产品混合外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电话 | 04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