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英买2023-2025年机械清蜡服务(重型设备)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8-FK14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目前部分机械清蜡井压力高、井内压力波动大,需要使用80kg以上加重杆的重型设备进行机械清蜡,保障油气井平稳生产。预计2年工作量2000井次。具体工作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 招标范围:
(1)根据区块含蜡情况接*方通知准备清蜡设备,及时组织单井清蜡作业。
(2)周期性清蜡井按照清蜡周期开展机械清蜡作业。
(3)做好机械清蜡井相关作业记录,设备使用台帐,根据*方要求按时上报。
(4)做好清蜡相关设备维护、保养及试压,满足作业现场使用要求。
(5)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作业。
(6)在管理区属地范围内设立生活营地,确保作业需求。
(7)机械清蜡需使用80kg以上加重杆的重型设备施工。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沙雅县、温宿县境内(塔里木油田英买采油气管理区生产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具备至少两支施工小队,每支施工小队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含绞车岗(队长)1名,中间岗驾驶员1名,井口岗作业人员两名;施工小队人员均需持有有效的中 (略) 认可的*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驾驶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施工小队人员清单(明确:姓名、身份证号、岗位、持证情况).(2)中 (略) 认可的*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3)驾驶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4)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人员(2022年11月-2023年4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1)具备6000m以上钢丝的钢丝作业车2台。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钢丝说明书扫描件(说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满足6000m以上钢丝要求)。(2)钢丝作业车、设备铭牌及行驶证照片。(3)提供投标人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进口设备提供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报关单。
(2)具备压力等级70MPa及以上,防喷管总长6m及以上且配备防喷器的防喷管装置2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防喷管装置说明书扫描件(说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满足防喷管装置要求)。(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防喷管装置试压及探伤报告。(3)提供投标人购买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进口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报关单。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之日止具有油气井清蜡技术服务业绩(国内)。
资料提供形式:(1)合同清单(提供业主签字和盖章的业绩证明)。(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对应业绩的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17日8:00至2023年06月26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2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一次招标失败后的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ttp://**
(略) 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