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龙 (略) 破产重整案
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致全体债权人:
(略) (略) (以下简 (略) )于2023年7月11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浮梁县龙 (略) ( (略) )的重整申请, (略) 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和江西景德 (略) 联合担任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经管理人 (略) 报告,现定于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略) 第 (略)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议题
1.对 (略) 、浙江汇赢 (略) 、 (略) 三家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遴选表决;
2.核查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第四批);
二、关于会议材料的领取及表决票的提交
1.关于会议材料的领取。 (略) 重整项目的复杂性,为便于各债权人全面了解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重要表决事项,管理人将在会前将会议材料提前发至各位债权人(包括管理人建立的微信群),也请各位债权人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沟通具体的获得方式。
2.关于表决票的提交。各债权人领取的会议资料包含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票,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现场提交给管理人。
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事项,可能存在第二轮投票,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现场投票。为维护各债权人切身利益,务必前来参会。
三、参会人员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浮梁县龙 (略) 管理人
2025年元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