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 (略) 管理综合 (略) ,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 (略) 管理综合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2.1.2 建设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大马庄村南部, (略) 北侧、 (略) 西侧。2.1.3 实施方式: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2.1.4 使用者付费来源:①收取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的相关费用,②水稳产品收入。2.1.5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2.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 00:00至2024-10-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 “河北省 (略) ”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在线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联系人:李晓璐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 (略) 管理综合 (略) 电话:031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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