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现对位于晨熹路与郴州大道交汇处,郴州梁 (略) 建设的中梁首府二期(2#、3#、6#、11#-14#栋、幼儿园栋、东侧门卫室)进行不动产验收前公示,征求小区业主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该项目已 (略) 保交楼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按现状予以不动产验收。
一、公示期限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1.该项目地下室已建设,但未达到验收条件,为加快解决住房交付以及办证问题,本次实行地面房屋与地下室分期验收方式,先对地面房屋部分予以不动产验收,地下室后期依申请予以不动产验收。
2.部分业主装修时擅自将镂空部位加建结构板围合成房屋,存在违建行为。现责令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督促违建业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恢复原审批功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和安全隐患。同时,我局将该违 (略) 城管局、市住建局进行处理。本次将按照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符合原规划许可的合法部分予以不动产验收,擅自加建围合部分不予验收办证。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http://**
2.现场公示:中梁首府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实名留言栏留言:http://**(注:请留联系方式);
2.信件可寄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0办公室,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中梁首府项目公示意见”字样。
五、其他
凡是本小区业主及与本项目现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不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六、咨询电话
0735-*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