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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 20 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依安县 20 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依安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 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PC 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PC 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独立法人: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
2.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至今具有累计 300MW 风电项目施工工程业绩,且具有单体 100
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工程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 证),且具有单体 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021 年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7. 质量体系: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 系列(或等同级别的)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汇款后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方式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丰 (略) 165 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丰 (略) 165 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七、其他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 (略) 依安县境内,场区整体呈平原,本项目总装机容量 200MW,
配套储能配置比例 10%、2h,场区内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拟以 220kV (略) 送至规划
中的依安变,送出距离约 20 公里(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其审查批复意
见为准)。场区选用 32 台单机容量 5.5MW 和 4 台单机容量 6.0MW 风电机组,塔筒为混塔结构,
轮毂高度为 160 米。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PC 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时占地的租赁、青苗补偿、林木补
偿、拆迁补偿、森林植被恢复等前期与本工程施工期临时用地有关的所有对外协调及其费用;
工程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二次倒运、临时堆场及保管,设备监造、设备检测
及人员培训。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220kV 升压站、储能设备、送出线
路、 (略) 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服
务、手续办理、临时占地、沟通协调、质保期内服务及其他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2.1 项目前期手续、征租地及对外协调
包含但不限于:负责临时占地的租赁、青苗补偿、林木补偿、拆迁补偿、森林植被恢复等前
期与本工程施工期临时用地有关的所有对外协调及其费用。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永久征地、
永久占地征地、租地协调工作,永久征地及永久占地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 物资供货
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含塔筒)、储能设备、箱变(华变)、 (略) 、220kV 升压
站、 (略) 等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
卸车、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
2.3 工程施工、检测、调试
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 (略) 修筑、 (略) 、接通施工用水(含办理打
井用水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用电、施工全部临设及场地等工作。
(2)外接省、县、乡、 (略) 的全部相关手续办理、损坏修复等。
(3)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风电场区 (略) (包括新建及 (略) ( (略) 改
造、修复赔偿),风 (略) ,35kV (略) 土建、220KV (略) 土建, (略) 、
各类设备基础(风机、箱变、 (略) 杆塔等),文物保护设施,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
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
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及弃土(石)处理等。
(4)升压站施工:22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围墙、大门、综合楼(简装)、配电房、泵房、停车库、危废库等建筑物,以及上述建筑物
的装饰、装修工程标准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包括装修施工,升压站装饰装修要求:一是所
选装修材料须经发包人同意;二是至少编制 3 种效果图进行比选,由发包人确定)。
升压站进站 (略) 、地坪工程(道路硬化)、园林绿化工程。
升压站给排水(含生活用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生活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规定)。
所有电气设备安装、防雷及接地工程、接线、照明、暖通、接地、设备调试及试验、网络通
讯、安防监控、消防设备安装及验收或备案、防洪、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5)风机设备及塔筒安装:主要包括塔筒门梯安装(包含升降梯安装)、塔筒吊装、叶轮组
装、机舱吊装、叶片吊安装、配套电缆等电气安装以及施工完毕后的恢复工作。
(6)箱变安装, (略) 施工,主变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测量、保护、通信、交、
直流控制电源设备及电缆、照明、消防、给排水设备安装, (略) 施工进度需 (略)
建设进度匹配。
(7)风场电源供电工程,风场供水工程、风场通讯工程。
(8) (略) 工程全部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
2.4 现场服务、培训、调试、专项验收、手续办理
(1)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检测、设备调试、试验和试运行,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设备系
统、送出工程设备的现场服务、检测、培训、调试、性能试验、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设备
(略) 各项检测和验收,并提供在调试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和设备。
(2)负责风电场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系统
调试要由具有调试资质的单位进行;
(3)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负责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
咨询服务评标,工程通过防雷行政审批,办理消防、环保、水保和档案等专业验收以及整体
验收工作,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相关验收文
件方可算完成验收。包含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等。
(4)配合招标 (略) 前发电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质量监督、
(略) 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办理发电许可证);并网后的性能测试、安
全性评价;并网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
费用;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
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
范围内。
(5)负责工程和设备质量;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并通过相应
验收,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
(6)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验收等达标投产工
作。按照规定购买满足要求的保险(建安一切险由招标人负责购买)。
2.5 项目用地、相关补偿、沟通协调:
(1)临时用地租用,包括临时办公区域租地、临时设施用地、施工料场及堆放场地、场内
(略) 、 (略) (包括吊臂组装用地)、 (略) (略) (略) 、
电缆敷设临时通道、塔材等的临 (略) 、挂线用地,升压 (略) 、试桩临时租地工
作等并支付租地费用。
(2)临时租地及征地等与建设(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的)相关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迁
移补偿、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包含水利、通信、电力、交通等相关手续)服从地方职能部
门的统一安排办理并承担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
(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3.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08 月,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正式通知为准。
(略) 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
4. 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见上文),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将标
书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账户名称:中国机械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河支行
银行账号:3402 5601 2725
汇款备注:* 标书费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支付后请将以下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
标代理机构:
(1)支付凭证
(2)投标人全称
(3)投标联系人、手机电话、联系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规定递交截止时间(见上文)前送至规定地点(见上文)。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
人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 (略) (http://**)网站发
布。
7.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
件和参加投标。
8.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并取得踏勘证明文件,费用自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依安 (略)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 (略)
地 址: (略) 丰 (略) 165 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