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 (略) 建 (略) 编制的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 (略) 平远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和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各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升级改造6座垃圾中转站;新建污水管网、改造修复污水渠等。工程建设从2023年12月起,工期约为21个月。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1378.18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6454.36万元,设备购置费2688.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2.13万元,预备费用513.25万元,土地费用6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涉及与工程无关的设施、设备购置,请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