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新疆博湖县宝浪苏木上游防洪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博湖县宝浪苏木上游防洪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博湖县水管总站
建设地点:博湖县开都河宝浪苏木分水枢纽上游右岸89+636-90+950段、左岸87+878-90+950段。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联系人:吐尔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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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宝浪苏木上游防洪工程项目验收调查意见(1).pdf博湖县宝浪苏木上游防洪工程项目验收调查报告-2023.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