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关于要求批复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函》(红自建函〔2023〕4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04-01-*)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次工程管道起 (略) 东部水质净化厂,终点位于施公寮岛南侧外海,尾水管道设计规模为2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600~DN1500尾水排放管道13.828公里,其中*域段尾水排放管道12.428公里,海域段尾水排放管道1.4公里(采用沉管施工);更换尾水提升泵 4 台(三用一备),配套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和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0615.7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27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56.78万元,用地费用550.65万元,预备费用1431.67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