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第20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1月25日,为期 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略) (略) ,电话:0735-* ,地址:宜章县玉溪 (略) 55号。
反馈问题 | 落实法定责任还不到位,对一些历史欠账问题研究不够,规划统筹不够(法律第6条、10条分别规定了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基层执法人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法治思想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创新生态环境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效。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纳入考核,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 (略) (略) (略) 坚持理论学、学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等,理论知识和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 (二)宜章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2022-2024年宜章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领导干部年度法制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三)宜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制思想有了进一步。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