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祥昭汽车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安徽祥昭汽车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祥昭汽车 (略) 《安徽祥昭汽车 (略)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祥昭汽车 (略)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高铁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北地块规 (略) 北侧 | ||
建设单位: | 安徽祥昭汽车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振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6.6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 (略) 砀山县高铁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北地块规 (略) 北侧,占地面积*.16平方米。购置切割机、抽排系统、液压剪等拆解设备,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变配电、消防、环卫、绿化等辅助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拆解8000台报废汽车的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 (略)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新建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隔油+混凝沉淀,30t/d)处 (略) (略) 排入砀山县高铁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营运期废气: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排放,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北侧厂界达到4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厂内集中收集后由资源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照要求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安徽祥昭汽车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