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3-11-2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华南大街以西, (略) 以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并且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0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15.(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0015 | |||
起始价: | (略).(略)元 | 加价幅度: | 0.(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略) (略) (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 (略) (略) ( (略) 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4)021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2.竞得人要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2021]7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3、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 (略) 128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孟先生
联系电话:0318-(略)
开户单位: (略) 数据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衡水人民支行
开户账号:(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