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忻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持有的6间商铺公开招租(七一北路16号20平米商铺(包二))(五) | 项目编号: | C#nxlog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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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忻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持有的6间商铺公开招租(七一北路16号20平米商铺(包二))(五)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西 (略) 场 | 交易机构代码: | #983 |
项目分类: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 转让方代码: | #1X2 |
转让方角色: | 其他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价款形式代码: | 金额 | 转让标的 (略) : | (略)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
挂牌价格: | 2.6 | 挂牌期间: | 10天 |
挂牌日期: | 2024-11-1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创建时间: | 2024-11-15 | 交易发生 (略) 域: | (略)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easeDetail?XMID=#&callbackId=operator-1 | ||
转让说明事项: | 1. 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3. 该项目首年租金通过山西 (略) 场结算,剩余期间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依据租赁合同进行结算。最终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_5个_工作日内向山西 (略) 场支付。 4. 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3)同意确因出租方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 意向承租 (略) 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6. 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7. 若非因出租方原因,最终承租方未按要求履行成交资料签署、价款及服务费交纳、成交合同签署等义务,出租方有权对本项目 (略) 理,并在收回标的后重新挂牌。 8.山西 (略) 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负责人:郭洪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