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132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东丽区2023年第八批未利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东丽政请〔2023〕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集体未利用地1.2254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 (略) 集体土地1.71365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河东区中山门D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河东区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