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略) 《淮南市 (略) 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淮南市谢家集区 (略) 局务会审查研究后批复如下: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淮南市 (略) 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高新区智造园区内102 (略) 交叉口,投资500万元,建设淮南市 (略) 生产线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已由淮南市谢家集区经 (略) 备案(谢经信〔2022〕 (略)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 (略) 理设备地埋式全封闭,污泥池加盖,处理措施周围种植绿化、喷洒除臭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洗脱废水经 (略) 理设备+ (略) 理后循环回用于清洗用水,不外排;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在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安装隔声门窗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格栅渣、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工业 (略) 后,外售综合利用; (略) 家定期上门更换后带走; (略) 理污泥脱水 (略) (略) 理。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有关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1.地表水及污水排放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略) 理系统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中 (略) 界标准值要求。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项目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5.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 (略) 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建设、土地等其他事 (略) 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 (略) , (略) 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 (略) 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及智 (略) 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传真0554- *** ?电话0554- ***
????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淮南市谢家集区 (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