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和屏山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园(一期)等2个打捆项目补遗通知书(编号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3.1.2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 修改为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不能反映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建设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企业资质及业绩“注:已完成业绩:设计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修改为 “已完成业绩: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不能反映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建设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2.2条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由两个项目组成,总投资估算约71700万元,概算建安工程费合计45890.82653万元;其中:1、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其中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A区一期,概算建安工程费6120.*万元,总占地163.05亩,总建筑面积约16166平方米,修建车间、门卫室、相关配套设施等。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B区一期:概算建安工程费1841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9021平方米,修建车间、仓库、食堂、综合楼、相关配套设施等。2、屏山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园(一期),概算建安工程费21354.0567万元,总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修建农科中心、标准厂房、相关配套设施等。以上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修改为 “本项目由两个项目组成,总投资估算约71700万元,概算建安工程费合计45890.82659万元;其中:1、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其中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A区一期,概算建安工程费6120.*万元,总占地163.04亩,总建筑面积约16166平方米,修建车间、门卫室、相关配套设施等。屏山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升级示范园项目B区一期:概算建安工程费1841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9021平方米,修建车间、仓库、食堂、综合楼、相关配套设施等。2、屏山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园(一期),概算建安工程费21354.0567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修建农科中心、标准厂房、相关配套设施等。以上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3元;其中设计费*.00元;建安工程费:*.30元 。” 修改为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90元;其中设计费*.00元;建安工程费:*.90元 。”
五、招标文件其他 (略) 屏山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园项目清单工程名称修改为“屏山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园(一期)”。
六、补充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24年1月1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月31日 09时00分”。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年1月16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十、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屏山县 (略)
2024年 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D1A2-4198-8FD6-9A*E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