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市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楼基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楼基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 (略) 民政局
项目地址: (略) 香洲区南屏 (略) 北侧、 (略) 东侧
公示内容:《市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楼基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云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