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就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校内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液)处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处置实验室产生的类别代码为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危险废物(废液)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98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合格供应商:
1.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采购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化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保证所持的许可证、执照、证书或批准书有效存在,并核准经营相应危险废物类别,其中必须包括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类别,但并不仅限于列举类别;并具备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银等第一类污染物的处置能力。
7.投标人自有运输能力的,应具有道路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具备以下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委托协议;(2)投标人须提供所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道路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8.供应商及供应商指定的运输单 (略) 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中注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10.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询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标书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方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运输委托协议及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处置项目、单价、总价等)
6.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代理人报送应标材料时需提供单位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7. 质量保证、服务承诺
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方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
(二)报价及有关服务部分:
报价包含运输费、处理费、检测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评标办法
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八、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 (略) 。
3.验收、考核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服务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费用按照实际危废转运处置数量,凭发票结算,总价不得超过9.8万元。报价包含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额外支付。
5.结算:以供应商投报的单价*实际危废转运处置数量,按实结算。
6.现场勘察:本次采购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在工作日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
九、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方式:密封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00分
3.地点: (略) 新罗区东肖北路 (略) 行政楼210办公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其他事项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联系人:钟老师,0597-*
电子邮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