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投〔2023〕90号
关于邵阳市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建设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人民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的相关要求,为了完善区域内路网结构、 (略) 骨架及加快该区域的土地开发建设, (略) 建设 (略) 提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该项 (略) 财政厅出具了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意见,市住建局出具了审查意见,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3〕34号),同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双清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拆迁及报批、地块场地平整、道路工程及土石方、给排水、电力、通讯及燃气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项目全长2205.01米,其中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段长度为1971.55米,标准路段宽度50米,分幅型式为:4.5米人行道+5.5米辅道+2.5米主辅分隔带+11米主道+3.0米中央分隔带+11米主道+2.5米主辅分隔带+5.5米辅道+4.5米人行道,设计速度:60Km/h,主道为双向六车道;顺接屏丰路长度233.45米,标准路段宽度为24米,分幅型式为:3.0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0米人行道,为双向四车道。
三、项目单位(法人): (略) 建设 (略) (范瑾),经 (略) 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和投资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999.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346.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368.53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6000.00万元、土地报批费用2014.77万元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定为准),预备费1285.01万元。 (略) 本级预算及一般债券安排。请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和《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坚决惩治严重超概算行为的意见>》(邵市办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必须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六、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消防、投资估算、社会评价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后续阶段中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