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的有关事项,解决异地交流任职领导人员住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南丹分公司办公室依据《 (略) 党委直接管理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有关待遇的通知》(中电信河池〔2023〕73号)文件要求,在县城内寻找符合标准(县公司副职≤90 m2)房源。经多处走访及比较,综合考虑居住安全及与单位的距离等因素,目前所寻较为适合的房源为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金色小区1栋601号房(户主谭廷刚,面积84.52m2、与单位距离约1300m)。经协商,双方意向:
一、租期*年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租金1250元/月(含税,房屋租金为*
/月/ m2),按年支付。
经“中国 (略) 官网”公布的南丹住宅类房屋租金价为10-16元/月/ m2。该房源租金按(中电信河池〔2023〕73号)房租标准(不含税),即工作地当期住宅每平方均租金×1.5和房屋所在行政区当期住宅每平方租金就高选择,租金在管控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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