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压延膜及功能性涂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高新区霞峰电子信息产业园,东经118°7′44.299″,北纬28°24′26.946″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融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投资*万元,拟于上饶高新区霞峰电子信息产业园(东经118°7′44.299″,北纬28°24′26.946″)建设“江西 (略) 压延膜及功能性涂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m2,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涂布线、2条塑料薄膜压延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的生产设备有模头、铸片机、压延机、牵引机、边料回收系统、电晕处理机、收卷机、高速涂布机、烘箱、燃烧机、分切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水质按广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后,排入广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②废气:项目压延线、涂布线有机废气通过3组低温等离子+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15m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隔声等措施处理,东、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④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低温等离子处理产生的废泥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或外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