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3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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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上海电力木垒年产*吨制氢项目 |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乌孜别克乡东北侧 | 木垒上 (略) | 新疆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5%。项目占地面积10.263hm2。建设规模:新建*Nm3/h(额定*m3/h)电解水制氢装置(设置32套1000Nm3/h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其中4套为备用,包括32 台1000Nm3/h的电解槽、8套4000Nm3/h的气液处理器、4套8000Nm3/h的氢气纯化装置。32套电解制氢设备分别布置在2个车间内,1#、2#车间分别设置16套电解槽、4套气液处理器和2套氢气纯化装置。)和2座500kg/d的加氢站。新建制氢降压变电站一座,规划新建主变规模2×120MVA,本期一次建成,电压等级220/35kV。 项目为水电解制氢和加氢两个工艺段,主要原辅材料以纯水为主,经资料收集本项目所用木垒 (略) 的再生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标准的A 标准。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项目生活 (略) 排放至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除盐水装置的浓水排水和软水制备设备的排水均匀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 ) 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民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隔声障壁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氧剂、废干燥剂、废分子筛、废隔膜、过滤残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袋等。其中废脱氧剂、废干燥剂、废分子筛、废滤芯、废隔膜不在厂区内暂存,最终由厂家回收;过滤残渣产生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台账、危废管理制度、危废管理计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各项环保措施,降压站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频率为50Hz时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