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FJXS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沙县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第二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 | 24.1 | 成交服务费: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计法进行收取。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未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缴后不退。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非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五福 (略) 三明分公司;开户行: (略) 三明列东支行;帐号: *538 。 |
更正为: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 | 24.1 | 成交服务费: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支付。 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计法进行收取。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未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缴后不退。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非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五福 (略) 三明分公司;开户行: (略) 三明列东支行;帐号: *538 。 |
事项2:原采购公告中三、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五福 (略) (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416幢福清商会403)
更正为:
三、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五福 (略) (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416幢福清商会403)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项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 (略) 沙县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沙县 (略) 88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五福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416幢福清商会403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