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我局拟 (略) 建华区沈膳坊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站前北大街与通北路交叉口(路东)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建华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建华区沈膳坊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略) 建华区曙光村 | (略) 建华区沈膳坊食品加工厂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 (略) 建华区曙光村,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侧为艾米琳娜食品厂;南侧为村路;西侧 (略) (略) ;北侧为闲置空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2235m2,项目建有生产车间、备用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室、配料室、外包间、内包间、污水处理间、锅炉间等,生产车间内设豆腐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年生产包浆豆腐50吨,臭豆腐坯子50吨。项目总投资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无其他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利用原有防渗旱厕供施工人员使用,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水体环境产生影响有限。 营运期:(1)废水污染源源强分析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地面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09t/d(2128t/a),根据秦亚平、刘锋、马三剑等三人的《豆腐生产废水的治理(I)》,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 本项目原料黄豆用量为0.32t/d(96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1392豆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产污系数表,规模等级<5吨-原料/天,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如下表: 表4-4 本项目废水产排污系数一览表
由上表废水产排污系数计算,COD产生浓度、产生量分别为7759.4mg/L、16.512t/a,氨氮产生浓度、产生量分别为75.19mg/L、0.16t/a,总氮产生浓度、产生量分别为211.47mg/L、0.45t/a。 根据上表,COD末端治理技术平均去除效率(%)约97.78,氨氮约92.68,总氮约93.05,保守起见,本项目COD去除效率取96%、氨氮、总氮去除效率取80%计算。 废水排放量为7.09t/d(2128t/a),则COD排放浓度、排放量为310.4mg/L、0.66t/a,氨氮排放浓度、排放量分别为15.04mg/L、0.03t/a,总氮排放浓度、排放量分别为42.3mg/L、0.09t/a。因《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1392豆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无总磷、BOD5核算系数,因此参照秦亚平、刘锋、马三剑等三人的《豆腐生产废水的治理(I)》,总磷产生浓度在15~40mg/L之间,本次取30mg/L,BOD5产生浓度在5000~12000mg/L之间,本次取取6000mg/L,可计算本项目总磷产生量为0.06t/a,总磷排放浓度为7mg/L,排放量为0.01t/a,BOD5产生量为12.77t/a,BOD5排放浓度约为200mg/L,排放量为0.43t/a。 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5 本项目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表4-6 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信息一览表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利用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及地面设备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MBR组合工艺”工艺,处理后废水中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入厂水质控制指标后暂存于防渗污水储存池中, (略) 政污水管网排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嫩江。 (3)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排放生产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生化性好。根据废水水质的特点,采用“厌氧好氧+MBR组合工艺”工艺处理。生产污水及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经排水沟进入集水调节池进行收集和均化水质、水量,经提升泵提升至溶气气浮机,在气浮机中加入絮凝剂(pac)和助凝剂(pam)进行反应,反应完成的污泥经排渣管路进入污泥池进行收集,反应完成的水经气浮机末端释氧池的提升泵提升至MBR一体化生化池,一体化生化池采用AO(厌氧、好氧)+MBR工艺,其中预处理中添加PAC、PAM及除磷剂,可有效去除SS、总磷、COD和BOD5等污染物,再通过生化处理进一步去除污染物,整体上污染物去除效率高,处理完成的达标水暂存于防渗污水储存池中, (略) 政污水管网排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嫩江。 “厌氧好氧+MBR组合工艺”工艺的本质及原理: 集水调节池:收集来自厂区生产所产生的污水,调节水质浓度、水量稳定。 溶气气浮机:气浮设备是使悬浮物附着气泡而上升到水面,从而分离水和悬浮物的水处理设备。也有使水中表面活性剂附着在气泡表面上浮,从而与水分离,称为泡沫气浮法。气浮设备工作主要依靠悬浮物表面有亲水和憎水之分。憎水性颗粒表面容易附着气泡,亲水性颗粒用适当的化学药品处理后可以转为憎水性。水处理中的气浮法,常用混凝剂使胶体颗粒结成为絮体,絮体具有网络结构,容易截留气泡,从而提高气浮效率。再者,水中如有表面活性剂(如洗涤剂)可形成泡沫,也有附着悬浮颗粒一起上升的作用。 MBR一体化生化池(ao+mbr): 缺氧段(A段) 主要用于脱氮,通过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质来实现。在这个阶段,不需要额外的碳源,因为原污水本身就提供了所需的碳源。此外,A段的设计还有助于防止污泥膨胀,因为它不依赖于空气中的氧气来进行微生物代谢活动。 好氧段(O段) 主要用于去除水中的有机物和其他溶解污染物。在这个阶段,可以通过添加曝气来促进硝化和反硝化过程,从而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和水质。 MBR段:使用超滤膜截留污泥及部分污染物,即提高了该池体中的污泥浓度又因膜架的曝气孔提供了充足的溶解氧而且代替了二沉池从而提高出水水质。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1392豆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产污系数表,经前文源强核算,本项目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污水处理工艺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生产类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可行技术;污水处理流程见下图。
图4-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4)污水依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分析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位 (略) 龙沙区齐富公路99号,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t/d,污水处理主工艺为A2/O,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齐齐哈尔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0万t/d,现处理规模为16万t/d,剩余处理能力4万t/d,能够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仅7.09t/d,齐齐哈尔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有足够的能力接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产废水及地面设备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污染因子以COD、BOD5、SS、NH3-N为主,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入厂水质控制指标,事故状态可停止生产,避免超标污水排放,不会影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5)废水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如下。 表4-7 本项目废水监测方案
综上,本项目处理后废水依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是可行的。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污水处理站、锅炉间的建设、设备安装等。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为减轻它们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设施工围挡。 (2)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洒水降尘措施。 (3)建筑垃圾弃土等及时清运。 (4)运输车不得超载,必须采取苫布等覆盖措施。 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营运期:1、大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车间、污水处理异味 本项目配套有污水处理站,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等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主要发生源是气浮池、MBR池等。污水处理站的恶臭逸出量大小,受污水量、BOD5 负荷、污水中DO、污染气象特征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由厂区1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污水站产生恶臭较小,本项目前端进水池体上部采用有机玻璃进行密封,其他池体顶部钢筋混凝土盖密封,气浮池、沉淀池顶部轻质钢结构加玻璃钢盖板密封,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排放浓度较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因此,本评价不做定量分析。 项目豆渣堆置或处理过程会产生异味,另外蒸煮、卤制过程也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若不及时处理则其对车间内外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评价要求企业投入运营后必须对车间加强日常清理工作(豆渣等及时清理,设备和地面及时清洗,保持干净),以避免废物长期堆置,防治臭气滋生,同时在车间内设置臭氧杀菌机来对车间进行杀菌消毒,确保其厂界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对企业内部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锅炉烟气 本项目生产用热及冬季供暖采用一台0.3t/h燃气蒸汽锅炉,项目锅炉蒸煮和卤制需要加热,热源为燃气锅炉提供的蒸汽,锅炉年运行时间为300天,一年供热时间约2400h。本项目燃气锅炉配套设有液化石油气气化装置,液化石油气需经气化后进入锅炉燃烧,汽化器气化能力为30kg/h,气态液化石油气密度约为:2.4kg/m3,经计算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年消耗量为3万立。锅炉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SO2、NOX及颗粒物。燃气锅炉设低氮燃烧装置,烟囱高10m。 ①烟气量 由于本项目所使用燃料元素成分分析无法满足《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有元素成分分析时理论空气量用式(C.2)计算”的要求,且本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5的经验公式估算法也不适用,因此本项目采用产污系数法计算烟气量: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中燃液化石油气锅炉-工业废气量13237(标立方米/吨-原料),本项目年燃烧液化石油气72吨,经计算,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量为*m3/a。 ②二氧化硫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燃气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方法核算,公式如下:
式中:ESO2——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万m3;(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年消耗量为3万立) St——燃料总硫的质量浓度,mg/m3;(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商提供信息约2.8mg/m3)。 ηs——脱硫效率,%;取0。 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取1.0。 经计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68×10-4t/a。 ③颗粒物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颗粒物排放量参照《环境统计手册》(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中液化石油气的烟尘排放系数为0.16g/m3燃料。本项目年燃液化石油气量约3万m3/a,经计算,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4.8×10-3t/a。 ④氮氧化物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方法核算,公式如下:
式中:ENOx——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t; ρNOx——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3;(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表 B.4 锅炉炉膛出口NOx浓度范围控制保证浓度值约30~300mg/m3,锅炉生产商提供的氮氧化物控制保证浓度值约120mg/m3,本次环评保守考虑,氮氧化物浓度按190mg/m3考虑)。 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3; h NOx——脱硝效率,%;取0。 经计算,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8t/a。 综上,锅炉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结果如下表: 表4-1 燃气锅炉产排污情况表
林格曼黑度直接与烟气中的烟尘浓度有关,烟尘浓度低,林格曼黑度就低,烟尘浓度高,林格曼黑度就高。本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排放烟尘浓度较低,因此由上表计算可知,锅炉烟气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林格曼黑度≤1。 2、锅炉烟囱高度达标分析 本项目设废气有组织排放口1个,为燃气锅炉烟囱(10m),本项目200m范围内建筑物主要为闲置厂房等,本项目烟囱高度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2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各常规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项目 (略) (略) 建华区曙光村,本项目锅炉烟气、车间、污水处理站异味经处理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则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边保护目标影响小。 4、大气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制定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4-3 本项目废气监测方案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的。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可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是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很有效,如液压机械较燃油机械平稳,噪声低10dB(A)以上。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本项目施工作业量小,施工期短,经采取措施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营运期:(1)噪声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磨浆机、压榨机等生产设备及锅炉风机、污水处理站鼓风机、水泵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噪声可下降20dB(A)以上。 主要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8 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注:以厂界西南角为圆点 (2)噪声预测 本次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要求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并判断是否达标。本项目对昼间噪声影响进行预测分析。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典型行业噪声预测模型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1)户外声传播衰减基本公式 本次评价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计算公式为: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 Abr——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项计算公式为: 式中:Abr——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r——预测点距声源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距离,取1m。 (2)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Lp2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 (3)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测计算的时间段,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预测噪声结果见下表。 表4-9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单位:Leq(dB))
由上表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819-2017),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10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期间,只要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会消失,施工期的影响也会消失。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认真落实施工期各种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工作,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项目运营期间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原料、产品。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0.5kg/d计算,本项目职工6人,年工作300d,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03t/d,0.9t/a。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豆渣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豆渣约为192t/a,集中收集后外售做饲料。 (3)不合格原料、产品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豆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 0.5t/a,桶装收集,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外售做饲料。 (4)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自建有污水处理系统,气浮会产生浮渣、絮凝沉淀会产生沉渣、生化处理会产生剩余污泥,以上统称为污水处理污泥,污泥经污泥池浓缩、自然干化、投加秸秆降低含水 (略) 处置作肥料(协议见附件),清液、滤液返回调节池进入水处理系统后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 (HJ98-2018)中的关于污泥产生量的计算公式:
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废水排放量为2128t/a,无深度处理工艺则W深=1。经计算本项目剩余污泥(干泥)产生量为0.4t/a;可计算本项目浓缩后污泥(含水率约95%)产生量为8t/a,根据污泥回收单位进厂要求需降低其含水率至80%,因此需投加约2吨秸秆进一步降低其含水率,即最终每年约产生10吨污泥(含秸秆) (略) 处置作肥料(协议见附件)。 (略) 名为:黑龙江众鑫 (略) ,于2019年5月取得《甘南县甘南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甘环建审[2019]5号),该项目位 (略) 甘南县甘南镇现有污水处理厂东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设污泥处置厂1座,日处理污泥(含水率80%脱至50%)16吨,通过污泥动态微生物好氧发酵技术处理使之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248-2007)标准。 该项目于2020年5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甘环验(2020)6号),见附件。该项目有足够能力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