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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选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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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选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购置一批执法装备,现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移动执法包、移动执法终端、个人防护包、测距仪、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红外摄像机、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便携式水污染物检测设备、粉尘快速测定仪,扫描仪、便携式快速扫描仪、投影仪、便携式油烟检测仪、海水水质快速测定仪、打印一体机(详见附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需求表)。
(三)采购预算价:**万元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31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节假日除外),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106勤务保障室报名。
(五)评标方式: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单位中,结合报价及同类项目经验综合考虑确定。
(六)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需注明每个响应设备的品牌型号、参数及分项单价、合计总价)
7.近三年同类项目成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材料仅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其他材料现场报名时查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需求表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