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7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兴文县温水溪水稳搅拌站(临时)项目 | (略) 兴文县古宋镇温水溪村 | 兴文县公用事业 (略) | (略) (略) | 兴文县公用事业 (略) 拟在古宜高速古蔺方向兴文石海服务区南侧废弃采石场内建设临时水稳料搅拌站,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约为30亩土地,主要建设原料堆放区、碎石料初加工区、水稳料搅拌区等,根据S213兴文县古宋镇桐梓林至金鹅池火车站连接线项目需求,设计最大年生产能力为*吨水稳料。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m2,厂房面积6000m2,主要建设水稳搅拌系统1套,配套碎石及石粉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生活区设食堂、宿舍、办公室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因此本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碎石破碎和筛分、水稳搅拌机搅拌粉尘、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等。 ①碎石破碎和筛分废气 碎石生产车间地面全部做硬化处理,区内破碎、筛分车间及原料、成品堆场均采用彩钢棚进行全封闭设置;破碎、筛分设备、输送带全部封闭并负压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机落料口及皮带输送处均采用密闭设置。 ②水稳搅拌机搅拌粉尘 本项目水稳生产区封闭设置,且利用喷淋系统对集料(骨料)堆场、上料、配料等其他产生扬(粉)尘的区域进行喷淋除尘,扬尘治理措施去除率取90%。 ③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 本项目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均设置一台单机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仓顶除尘器,收集效率100%),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封闭车间阻隔及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及厂区内初期雨水。 ①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 本项目水稳搅拌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与初期雨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是为SS,其悬浮物浓度可达300mg/L。环评要求上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在沉淀过程将大颗粒的泥沙沉淀,泥沙回用于水稳生产,清水储存回用。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设化粪池1座,位于生活区东侧,有效容积约10m3。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输送机、破碎机、搅拌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和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为降低营运期噪声对周边农户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a.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b.优化设备布局,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双层夹心板厂房进行隔声;合理布置厂区平面,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减小噪声排放。 c.厂区各产噪设备底部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d.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生产过程中管理,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泥沙、员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手套、废油桶。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袋装集中收集后,送至附件垃圾收集点,再由场镇环卫部门负责集中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②除尘器收尘 本项目设1台布袋除尘器,用于去除破碎机、筛分机的粉尘,全部用于水稳生产线作为原料。 ③沉淀池泥沙 项目废水处理站的泥沙主要为洗车废水、初期雨水废水产生的泥沙在项目内暂存,之后可用于水稳原料,实现资源化利用。 ④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手套、废油桶 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手套、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