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13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扶贫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扶贫办〔2018〕33号)和《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景财农〔2015〕165号)等文件要求,经大地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拟定了大地乡2023年民族乡镇补助资金计划分配方案,将符要求的入股浙 (略)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5个项目列为大地乡2023年度民族乡镇补助资金计划项目,现将分配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8月30日,共7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地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方案执行。
联系人:大地乡人民政府 沈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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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乡人民政府 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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