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 (略) 351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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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 (略) 351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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