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 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凝析油等油品综合利用年产*吨石油制品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凝析油等油品综合利用年产*吨石油制品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 (略) 高新区西南 (略) 286号(中心坐标:东经110°56′3.810″,北纬21°33′40.671″)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增加设备设施使产能由*吨每年扩大到*吨每年。新建直径1.6米分馏塔、塔盘50层不变,作为常压塔二,称为塔T10;原脱水塔T101改为初馏塔,名称不变;原常压塔改为常压塔一,名称为T102不变。为施工及操作方便,新塔T103与塔T102同等高度,塔盘数50层,采用高效浮阀塔盘,为适应原料的多样性,采用轻重阀布置。用新增的加热炉作为塔T102的热源,更名为F101,在用加热炉F101改用作新塔T103热源,并更名为F102,提高产能,提高企业效益。扩产后,增加一套油气回收设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西南 (略) 286号
联系人:陈燕飞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广东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