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电建津辰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中电建双口镇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中电建津辰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略) 北辰区双口镇 | (略) (略) | 中电建津辰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为29400万元人民币在北辰区双口镇建设“40 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台5.6MW风机、1台6.4MW风机,装机容量40MW;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变接线方式为一机一变单元,即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单元,因此选用7台机组升压变;风电机组分别经机端升压变器至35kV后,经2回集电线路接至110kV升压站(升压站已另行履行环评手续,不属于本项目工程内容),最终由升压站接入电网。 | 施工期: (1)废气: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采取设置围挡、苫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散体物料、裸露地表等进行苫盖。 (2)废水:施工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和基坑排水经收集后采用沉淀池处理后最大限度重复使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禁止在地表水体内清洗器具。 (3)噪声: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手续,交由专业资质单位负责清运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置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 运营期: (1)废气: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依托升压站工作人员巡检,无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低噪声设备,风机变压器底部加装弹性防振支架、刚性弹簧或橡皮垫进行减振,风机采用柔性连接。 (4)固体废物:更换下的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废油桶依托升压站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风机箱变废油全部排入集油坑,然后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